招标信息

镇平县聚能新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镇平县光伏扶贫电站财产投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PX

2、项目名称:镇平县聚能新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镇平县光伏扶贫电站财产投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1

镇平县聚能新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镇平县光伏扶贫电站财产投保项目

1500000.00

1500000.00

每年750000.00元,服务期限2年,合计1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价值7.488亿元光伏扶贫电站设备(光伏组件、固定装置、追光设施、逆变器、变压器、现场及后台监控设施、配电线路及设备、防护网等)财产进行保险;光伏扶贫电站财产投保内容包括财产一切险、设备损坏险、地震附加险、盗窃抢劫险、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及相关附加险等保险。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3.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4.服务地点:镇平县境内

5.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6、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如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供应商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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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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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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