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文华楼连廊窗户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文华楼连廊窗户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文华楼连廊窗户维修工程。

2.工程概况: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文华楼连廊窗户维修工程含断桥铝外窗安装,面积约24平方米。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文华楼连廊窗户维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断桥铝窗户制作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门窗及配件的设计、制作、销售及安装等内容。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工程验收报告原件,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

4.税收和社保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法律诉讼中的裁判文书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公司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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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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