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2025互助健康行•公益体检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

项目名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2025互助健康行•公益体检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万元,预计目标人数10000人,每人体检费用标准不得超过400元;

服务内容:为长春地区(含各县市区)约10000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肝功十四项、肾功四项、血脂四项、肝胆胰脾肾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至少15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方式:采用具有健康体检资质、有固定体检场所、有体检车且能满足移动体检车体检要求的医疗机构,以移动体检车与医疗机构共同体检形式开展本次活动;

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15日前结束;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移动体检车及内部体检机构可满足本次体检服务的能力;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响应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