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2025-2026年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施工电梯集中租赁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区域为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所承建的项目,招标标的为施工电梯租赁,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结果公布后,上述区域的项目签订的合同应执行集中租赁中标价格。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方新承接的项目不再执行此招标结果,已执行的项目,乙方应履行具体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条款。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招标人在京津晋冀区域、湖北区域、浙江区域所有项目部所需的施工电梯。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附表中的数量为区域项目预计总计划,中标单位需与供应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单独签订租赁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施工电梯安拆二级及以上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所提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的施工电梯生产厂家品牌:中联重科、高立、特威、山东大汉、徐工、宏升卓越、广西建工或同等次品牌。

4.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3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履约能力(供货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应商自列清单为无效业绩证明)。

4.1.6履约信用要求:(登录后查看)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有权在开、评标后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能力、产权备案、出厂年限等资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根据考察报告予以否决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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