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一阶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统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一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一阶段)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

2.3建设规模:南北路4(新路名:前平路 三环路-合江路)道路起点三环路,终点东西街2,全长289.149m,规划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标准,为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支路;东西街2(新路名:合江路 前平路-征仪路)道路起点南北路4,终点征仪路,全长479.947m,规划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标准,为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其中东西街2本次按半幅规划红线宽度15m断面建设,为双向两车道标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2025年6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共12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并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综合验收。

2.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最高投标限价:23.05万元(监理费计费基数为13461708.3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织机构主要成员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现场管理工作,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织机构主要成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6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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