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工程勘察项目”已由发改基础〔2025〕641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化市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工程勘察项目
2.2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项目规模: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主要建设内容为:近期建设跑道长2600米、道面宽45米;站坪设11个机位(9C);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设有全向信标台、下滑台、航向台等导航设施;跑道主、次降端设有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跑道设置中线灯、边灯、入口/末端灯、调头坪灯、坡度灯等助航灯光系统:新建航站楼 5800平方米管办公综合楼、消防急救综合车库、货运库、机务场务特种车库、旅客车库、机场油库、中心变电站、供热站、供水站、污水站、垃圾站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4项目总投资:118495万元。
2.5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6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止。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2)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实施阶段的勘察配合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7招标范围:新建黑龙江绥化民用机场工程的全部地质详勘及施工阶段配合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210万元。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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