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同江市三江口生态旅游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江市三江口生态旅游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照明工程 已由同江市城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同江市城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为 同江市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三江口生态旅游区亮化提升改造项目-照明工程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同江市三江口生态旅游区。

2.3采购内容:新建起点广场照树灯、起点广场北侧投影灯、非遗博物馆外墙灯、三江口大街光束灯、特色邮局照明灯等设备。(具体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4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设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并且完成本项目设备的研发采购、安装及调试、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控 制 价:人民币232981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①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投标企业)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期限内,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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