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施工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第二批次)的批复》文件,双农局〔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8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项目区包含新建林场片区、新建尖山乡片区和改造提升片区,其中新建林场片区和改造提升片区均为在原有项目区内补充建设内容,而新建尖山乡片区为本次设计新增建设地点,新增建设地点情况具体如下:本次新增片区位于尖山子乡东鑫村、东风村、东明村、索东村、尖东村(具体以图纸发生位置为准)
2.4 总项目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5万亩,全部为新建,并在第一批次已批复9.5万亩中进行补充设计,使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具体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以实际每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第一批次中包含第一、二标段,已招标结束,本次招标为第二批次,标段号顺延为第三标段(改造提升)招标控制价为:15301204.85元;第四标段(新建-林场片区)招标控制价为:33557787.69元;第五标段(新建-尖山子乡片区):84464500.27元。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第三、四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五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5年03月- 2025年0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 2025年06月03日17时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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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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