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清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第二批次)的批复》文件,双农局〔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省级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剩余资金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宝清县
2.3主要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5万亩,全部为新建,并在第一批次已批复9.5万亩中进行补充设计,使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具体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等工程(具体以实际每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8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宝清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次)施工第三、四、五标段及剩余资金内第三批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平行检测。
2.8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9招标控制价:1722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因本项目剩余资金涉及地力提升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涉及地力提升部分的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监理人员(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每年净利润无负值即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9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是法定代表人。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 2025年06月03日17时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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