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聊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聊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聊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号

分标名称

分标编号

包号

包名称

包计划金额(万元)

报价

方式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商务)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技术)

合同模板号

实施地点

1

分标01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

9001001-9999

包01

聊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聊城市10KV配网工程设计辅助制图第二批框架服务项目

198.00

折扣率

50%

合同签订日期后1年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包含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近5年,投标人满足条件1:

条件1:10kV及以上配网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

2.项目总设计师(项目经理)要求:10kV类似工程1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2个10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山东省聊城市

2

分标01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

9001001-9999

包02

聊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聊城市10~220KV技改大修工程设计辅助制图第二批框架服务项目

198.00

折扣率

50%

合同签订日期后1年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包含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近5年,投标人应具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1)330(220)kV及以上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2)330(220)kV及以上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1项;110(66)kV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3)110(66)kV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4项。

(4)110(66)kV及以上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2项;35kV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4项。

(5)35kV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8项。

(6)35kV及以上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4项;10kV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8项。

(7)10kV在技改大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16项。

2.设总具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1.330(220)kV及以上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2个330(220)kV及以上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2.110(66)kV类似工程2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4个110(66)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3.35kV类似工程4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8个35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4.10kV类似工程8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16个10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山东省聊城市

3

分标01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

9001001-9999

包03

聊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25年聊城35-110kV建设工程设计辅助制图服务项目

198.00

折扣率

50%

合同签订日期后1年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包含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近5年,投标人应具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1)110(66)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2)110(66)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1项;35kV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3)35kV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4项。

(4)35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2项;10kV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4项。

(5)10kV在建或投产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8项。

2.设总具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1.110(66)kV及以上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2个110(66)kV及以上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2.35kV类似工程2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4个35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3.10kV类似工程4项设总(项目经理)业绩,或不少于8个10kV类似工程主设人业绩。

   

注:

☆包号、项目名称、资质业绩等以本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为准;

☆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完毕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9: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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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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