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2025-2027年度员工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6-0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含税最高限价

被保人员范围

保险内容及保障额度

1

保险服务

750.00元/人/年

合同制员工

1、意外伤害:最高赔付50万元

2、意外医疗:最高赔付2万元(报销比例为100%,免除额50元)

3、重大疾病:20万元,其中轻症20% 

4、定期寿险(疾病):5万元

说明:

(1)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50万元(含税),最终采购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本项目合同有效期:本保险期限为两年。具体保险时间为2025年6月7日零时起至2027年6月6日二十四时止。

(3)服务要求:详见项目要求。

(4)本项目划分 2 个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及预计中选金额如下:

份额

中选份额

预计中选含税金额(万元)

50%

125

50%

125

特别说明:

近两年,2023年到2025年累计重疾理赔重疾赔付4次,重疾轻症赔付3次,身故赔付1次。

1.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限价750.00元/人/年,参选人报价高于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处理。

1.3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1.4服务期限:本保险期限为两年。具体保险时间为2025年6月7日零时起至2027年6月6日二十四时止。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3承诺: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4代理商:不接受保险中介机构参选,提供承诺书。

2.5企业资质:参选人须经现行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并具备《保险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6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各类型保险业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和团体重大疾病险)三种类型至少各一个,且三种类型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订单/保单扫描件;如提供订单/保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金额以订单/保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保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参选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2.6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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