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0万元 , 招标人为 常州市

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2025年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加盖公

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类相关高级及以上职

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

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3.4 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确定的

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

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获取时间: 2025-06-06 09:00到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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