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项目二、三地块精装修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6

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施工 二、三地块精装修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施工 二、发项目二期施工 二、三地块精装修工程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111-510186-04-01-806584】第FGQB-034三地块精装修工程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111-510186-04-01-806584】第FGQB-0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东部新区林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新区林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1-510186-04-01-806584】第FGQB-03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东部新区三岔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期施工二、三地块精装修工程标段。

2.2招标主体:成都东部新区林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 14、15 组。

2.4项目概况:本标段招标规模约43218平方米,涉及保租房455户。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采购标段保租房户内精装土建工程;

(2)建筑装饰安装分部:主要包括普通电气照明及插座中的灯具、插座、开关及电线施工,卫生洁具、水电安装,以及施工完成后的照明、插座及给排水系统的运行调试(预留预埋除外);

(3)设施设备采购安装;

(4)工程施工期内准备、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及抢工等措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夏季降温防暑、临水临电、办公住宿、防尘降噪、垃圾清运、二次精保洁、石材晶面、成品保护及看管、总包配合等;招标人有权对图纸标注不明确的细部做法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投标人不得拒绝;

(5)本工程质量保证期精装为2年其他工程内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年(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已完成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注:若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多个资质工程的工作内容,则合同中装饰装修工程的合同金额应当满足上述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若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合同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业绩时间以5年以内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7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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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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