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通信线路服务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Y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通信线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48.17万元

数量:2项(A、B包)

项目名称

包段

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通信线路服务项目

A包

本项目共采购16条税务专网80M精品线路租用服务,1条有公网IP的上下行均为200M的互联网专线。

37.15万元

B包

本项目共采购17条税务专网20M县局-分局线路租用服务、2条市内税务专网100M线路租用服务,1条100M市局外联网数据传输专线,1条有公网IP的100M的互联网专线。

11.02万元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从2025年7月到2026年6月,服务期限1年,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中心机房【广平街22号上饶市税务局办公楼(6层)】;各县(市、区)局机房、相关县(市、区)局分局办公场所。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注:(1)本项目分A包、B包两个包段,比价响应供应商可以分别选择2个包段进行比价响应,若参加比价响应供应商在其中任一包段成交,则已成交的比价响应供应商将自动放弃其他包段的成交资格。

(2)本项目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的现行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比价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比价响应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所需的服务人员薪酬、项目管理费用、设施维护费、税费、风险管理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具体各项资格证明规定详见“比价文件第七章 资格证明承诺函”)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以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比价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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