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2025-06-0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经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沛县公安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86861.32元人民币的报价(最后报价),经侦大队办公用房

改造,具体详见项目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经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经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

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6 09:00到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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