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环卫车辆及移动箱体采购项目标段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2、项目名称:2025年环卫车辆及移动箱体采购项目标段二(第二次)。
3、项目地点:杭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最高限价:157.5万元(含税);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5、招标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6、采购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环境集团”)。
7、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为标段二(第二次)招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序号 |
标段 |
车辆(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人 |
1 |
标段二 |
自装卸式垃圾车(船型) |
9 |
环境集团 |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是投标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家或生产制造厂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生产制造厂家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制造厂家公章);
(4)本项目投标车辆须在国家工信部颁发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收录(须提供投标车辆的工信部公告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投标文件内无需提供,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近两年内,未被列入《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名录库》和《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为准);
(7)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方式的,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网上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至2025年 6月 27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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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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