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柘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市容环卫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柘城县市容环卫中心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
(登录后查看)2.4 项目代码:2102-411424-04-05-193702。
2.5项目地点:柘城县境内。
2.6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7 项目总投资:8103844.60元。
2.8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柘城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2 质量要求:合格。
2.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14 招标控制价:8103844.6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7042443.98元;规费147012.13元;税金669124.8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47814.21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97449.48元)。
2.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6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业绩要求: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5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7.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7.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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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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