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2025-06-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位置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村(原东莞港驳船码头)

2、工程结构、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2.1询价条件

本项目拟升级改造南岸码头,将更换为2台轨道式集装箱岸桥,拟建码头配套用房、岸桥维修车间、IG V 维护间(8个泊位)、IGV连桥、大门及门卫,另配套建设码头中的堆场、交通、围网和防洪墙等。南岸线长度约 515米,其中己建码头长度约462米,为3000 吨级泊位。(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服务。

2.2.2交付时间:2025-7-15 12:00:00

2.2.3交付地点: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以实际完成且验收通过的工作内容计量,乙方每月提出计量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核定完成合同价款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服务费。

2.2.6最高限价: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有一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家同类投标项目(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投标人须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且供应商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交股份”管理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17时至 2025年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17时 30 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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