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东城区和平里西街3区6号楼

物业名称:考试中心和平里工作区

物业用途:办公

物业管理面积:4500㎡

服务需求概述:

1、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面积小、配备功能多,服务人员多。需实现综合管理,及合理调配;

2、楼内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包括:配电、照明系统,弱电系统,供水、排下水系统,供冷、供暖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提供24小时服务;

3、房屋建筑外观及楼内卫生,包括共用部位楼盖、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不包括地面以下部分),会议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公共区域、楼道、设备间、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门前“三包”等保洁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

4、维护公共秩序,物业区域内巡查,门岗执勤,中监控值守,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提供24小时服务;

5、提供小修服务及其他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等;

6. 提供供暖、供冷运行管理,装饰装修相关物业管理,以及客服管理及档案管理。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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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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