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低温化学品防爆冷库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二氧化锗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二氧化锗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需用二氧化锗,适用于聚酯车间聚合装置,用于聚酯切片生产。框架采购数量1100公斤,框架有效期2年。
2.2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备送货条件,分批送货,具体数量及时间由买方提前通知。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
(1)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制造商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3)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90日前,在国内二氧化锗的销售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且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1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授权的制造商的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以下方式,同时提供视为有效:
(1)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扫描(可隐去价格);
(2)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合同对应的供货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为开标日90天含前为有效)。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该条款不作为否决项)。
3.6投标人须承诺,标的物在其他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3.7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6日18时至2025年6月12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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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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