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区域2025-2026年度石材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2025-06-06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福建、江西、山西、安徽、辽宁、陕西、新疆等地。

1.2采购内容:

1.2.1石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各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实际需求为准,甲方不承诺对乙方的最低采购数量,乙方不得以合同或招标暂定数量与最终结算数量有差距而向甲方索赔。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石材

2.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

2.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财务能力: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二份;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等相关资料。

2.1.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3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业绩不少于200万元。

2.1.6履约信用: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1.7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1日,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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