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润宁分公司电梯维保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6一、项目单位: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凤凰润宁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凤凰山矿,凤凰润宁分公司现管辖有15部电梯,其中12部乘客电梯,3部杂物电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修养,确保电梯的状态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安全使用。
四、服务范围:对公司管辖高层公寓、综合楼、文体中心、办公楼等区域共计12部乘客电梯;凤凰餐厅、综合楼、招待所共计3部杂物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状态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
五、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需包含“电梯维护保养”或“特种设备维修”。
2、报价单位须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包含乘客电梯和杂物货梯安装含维修的许可内容。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至少一项电梯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以及对应发票);
3.1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齐缝章、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2发票查询结果要求:
3.2.1查询结果页面须带有红色边框中的内容,且有国家税务总局水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2.2发票红冲处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验证供应商所附发票及其发票查询结果,发现发票已经“红冲”的,发票按照无效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17:00至2024年6月9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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