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开经〔2022〕86号

1.4招标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施工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MKGZ0004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开发区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卫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首末站、温泉路、广源大道西延、虎泉路与S105交口改造工程等。卫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工程位于X014县道西侧,总用地面积为1997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86.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客服务中心、文旅体验工坊、客房、林间茶室、停车场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投资4200万元;首末站位于半汤路与虎泉路交口东北侧,总用地面积3789.87平方米,站房面积228.73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公交车停车场,配套公交车站房、沥青道路以及围墙、绿化等,项目投资300万元;温泉路、广源大道西延、虎泉路与S105交口改造工程,位于安巢经开区,道路总长度约9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排水、照明、景观及交口改造等,项目投资313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763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须具备3.1.1(1)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须具备3.1.1(2)投标人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45%。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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