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开发区永年飞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邯永快速路)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邯郸经济开发区永年飞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邯永快速路)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丛台区南吕固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经济开发区永年飞地产业园(起步区)一期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邯永快速路)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丛台区、永年区。2.1.3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日历天;设计工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2.1.5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供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热力管网、泵站、停车区、道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含:供水管网3361米污水管网12000米,燃气管网3361米,电力管网3361米,热力管网3361米,泵站1处,停车区1处,路面面积8642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2.1.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2.1.7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邯永快速路项目涉及辛蔺线、潞辛1线、潞辛2线三条500kv超高压电力线路拆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50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业绩(均已竣工验收)说明: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0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2025年注册公司的可出示银行资信证明,其他需出具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7 00:00至2025-06-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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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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