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XMDDS-KCSJ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5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工程,徐明高速运营速度120km/h,路基全宽34.5m,正处施工状态,被交路山水大道现状城市主干路,运营速度60km/h,路基全宽21m,双向两车道;拟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型式,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匝道长度约2.2公里,路基段包括单向单车道宽度为9.0米及双向双车道宽度16.5m。建安费约1.58亿元。总造价约2.77亿。本项目的交通管理设施有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房屋建筑等。其中收费站一处,采用3进4出设置。沿线房屋建筑用地规模及站区房屋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约9亩,建筑面积约1200㎡。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MDDS-KC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负责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大洞山互通的勘察设计、BIM数字化应用工作和洪评、断面补偿设计、设计咨询、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评价、地灾评估、水文分析、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报财政评审或第三方审核)、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控制价上限编制等相关专项工作。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884.0万元。
2.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设计人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不同阶段审查要求和报批需要,并及时向设计咨询单位、各专题研究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勘察任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测量)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项:
①与具备相关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自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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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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