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云港路网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2025年连云港路网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事业中心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连云港路网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本次监理招标共包含以下4个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1)2025年连云港路网监测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即2025LWSS-Wp标段、2025LWSS-Wp标段,对应标段具体工作如下:2025LWSS-Wp标段主要对应施工地点为东海县、赣榆区,维护内容包括路网外场监测设施(视频监控、交调、车牌识别设备、车检器及情报板等)和对应的后台设施(视频监控平台、存储设备等)以及SD-WAN设备、上云设备。2025LWSS-Wp标段主要对应施工地点为市区、灌云县,灌南县,维护内容包括路网外场监测设施(视频监控、交调、车牌识别设备、车检器、情报板及运行环境监测设备等)。本标段需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服务地点为市路网中心。合同期内保持驻场服务人员常驻市路网中心,负责每日设备在线情况统计、交调数据质量核查、维护协调与情况汇报、维护日志、维护统计报表、巡检报表、机房设备运维、网络安全巡检和台账登记制作等工作。
2)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对应标段工作如下:根据建设计划对2025年度新建视频监控及交调站点布局及配套设施开展项目建设,计划新建42处视频监控,6处交调站点,升级改造4处交调站点,30处视频监控升级双目相机。对新建省市界交调站点加装车牌识别系统实现多功能交调站功能,对2024年新建成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数据融合接入,新建及升级视频通道接入机器视觉平台,同步实现新建和升级视频监控点上云。
3)2025年连云港市路网机器视觉和AI预警扩容建设项目,对应标段工作如下:提升后台服务器算力配置,增加机器视觉识别技术部署应用点位,强化平台智能分析和辅助能力,加强对恶劣天气多发路段,重要基础设施节点、连接景区、服务区、高速出入口、省市界等重点区域的实时动态监测水平,加强情报板信息发布智能化能力,分区域逐步实现节假日交通流量预警、路网拥堵预警、应急事件预警等功能。提升路网运行监测水平和辅助决策、智能化分析能力。根据应用需求和设计方案开展建设。
4)2025年连云港市路网无人机蛙跳式长路段巡检建设项目,对应标段工作如下:计划选择重点路段探索无人机全路段自主巡查,通过沿线布设无人机方舱和配套无人机,运用无人机飞行控制管理平台进行飞行任务、航线规划、蛙跳式起落等设置,实现无人机全路段自主巡查。根据应用需求和设计方案开展建设。
2.2监理服务期
(1)2025年连云港路网监测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对应维护周期12个月(计划2025年6月26日到2026年6月25日),监理总服务期约12个月。
(2)2025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对应施工工期为2个月(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总服务期约26个月。
(3)2025年连云港市路网机器视觉和AI预警扩容建设项目,对应施工工期为为2个月(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总服务期约26个月。
(4)2025年连云港市路网无人机蛙跳式长路段巡检建设项目,对应施工工期为2个月(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总服务期约26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5LWJS-JL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地承担过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日常维护)监理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日常维护)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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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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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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