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北路(天河西路至解放北路交口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6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北路(天河西路至解放北路交口段)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北起解放北路,南至天河西路,长351米,路宽47-50米,城市主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同时完善八公山路交口功能。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信控、照明、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6260381.30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建造师)岗位上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6 月06日
获取时间:2025年0 6月06日至2025年0 6月26日0 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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