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2020]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11523-84-01-007160,项目业主为新县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县精神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A32

2.2建设地点:新县县城规划区

2.3项目概况:土建、装饰、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2.5总投资:5470946.25元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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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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