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6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地段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1507平方米。其中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46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9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60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859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会议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5G通信基站、配电房、消防控制室、开关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及架空层和地下车库等功能;南地块用地面积为8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5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40平方米),主要设置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架空层和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等功能。天桥面积2055平方米,连接南北地块。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项目总投资32694.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586.00万元;勘察设计费630.5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96.5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33.99万元。
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对惠州市惠阳区中韩产业园梅龙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
工期(交货期)
勘察及设计周期为85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其中: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收到合格勘察报告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元)
63053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2.1 勘察资质和 2.2 设计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 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6-06 17: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7-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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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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