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设计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烟莱审批〔2022〕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凤凰湖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设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4.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西接滨海北路,东至渔人码头,南至渔人码头北侧环路,北至海岸线,长度约482米,沙滩宽度随涨退潮0-70米不等,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第二海水浴场现状9座木屋,拓宽城市观海空间,丰富游客观海赏景体验;城市广场与沙滩间采用多级景观台阶衔接,打造1处观景平台,给游客提供多重的瞰海视野;植入功能设施,塑造广场空间;在海昌渔人码头西北角、驿站公厕东侧新建功能服务建筑,配套游客服务、商业、冲淋、更衣、如厕等功能;沿岸线布置室外冲淋、直饮水等服务设施,切实满足市民游客的需求;根据夜景亮化、安防监控、通风空调等设施,配套强、弱电设备,增设标识系统。4.3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通过审批,并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全套完整资料。4.4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4.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以及后续的技术及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4.6 计划投资额: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300万元,设计约35万元。4.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部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其他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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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6-13 19:00:00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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