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5-2026年度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1、项目编号:HB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5-00784
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2.98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2.98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第一包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用车大户调查清单更新、柴油车入户监督性抽测,第二包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编码登记及标牌制作服务、机动车辅助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化管理落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各分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②根据供应商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其中第一包结算金额不超过15.26万元,第二包结算金额不超过87.72万元。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以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视情况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检验检测的能力服务范围包含《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资质。第二包: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检验检测的能力服务范围包含《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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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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