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1、项目编号:4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1-2025-00511
3、项目名称:恩施市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的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