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林县大叠水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策划及景观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县大叠水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策划及景观方案设计(项目名称)已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策划及景观方案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林彝族自治县,总面积约 88.67 公顷,区域包括大可河、巴江河、清水河三条水系及滨水空间,整体范围东起龙潭村,西临大叠水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观光索道、道路提升改造、人行栈道、三岔河区域、清水河谷景观改造、现状景区管理用房提升改造、大叠水核心区提升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策划范围面积约 88.67 公顷;景观方案设计包含总图方案和重点景观方案设计范围,本次总图方案区域包括大可河、巴江河、清水河三条水系及滨水空间,整体范围东起龙潭村,西临大叠水村,中间主体部分位于原大叠水风景区范围内,总面积约 88.67 公顷;重点景观方案设计范围包括新游客中心(龙潭村)、巴江河营地(一叠水)、桃花潭(二叠水)、老游客中心、大叠水核心区(三叠水)、七孔桥营地等六大节点,以及各节点之间衔接的水系及带状滨水空间,总面积约 68200 平米,具体参照实际设计方案。

2.2采购内容:完成石林县大叠水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策划及景观方案设计相关服务工作,包含不限于总图方案、景观方案等,保证成果准确性及完整性。

注:①具体工作实施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服务范围的权利,成交单位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②如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不实施、延期实施或实施内容超过预估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规模:75.6 万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出具响应成果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 项目地点:石林县大叠水景区。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 1 个标段。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3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2024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提供 2021 年度-20 23 年度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1)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提供承诺函。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6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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