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人  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  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40号、屯发改审发〔2025〕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  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  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  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2、计划工期:6个月  3、项目地点: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街、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  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本项目按两个  标段组织招标。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改造为主,总改  造面积约60986.61㎡,其中住宅楼节能改造面积约31578.47㎡,公建、行政办公楼等建筑  节能改造面积约29408.14㎡,同步恢复店牌标识面积约3237.29㎡。  第二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三条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改造  总面积约51010㎡。  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第一标段: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  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4、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纳专  用票据、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明细或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  个月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本招标公告施工资质单位要求担任,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1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6 月 6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下载招标文件(含初步设  计批复和初步设计审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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