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询比采购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申报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咨询服务询比文件

2025-06-0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申报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

(二)投资主体: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

二、询价范围

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申报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相关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标人按照《关于补充报送2025年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专项资金项目有关资料的工作通知》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配合招标人修改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书、申报表等(以下简称“申报材料”);

(二)中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就申报材料向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

(四)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部门解释、说明本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

(二)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无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

(四)投标方须出具投标承诺书:承诺招标人的合同模板(附件二)已阅读理解并完全同意。

四、限价及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申报成功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最高报价(含税)不超过项目成功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金额的5%,且最高不超过45万元,若项目申报失败未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最高报价不超过5万元。

本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在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周期内,配合招标人完善基础资料清单提供材料,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外部专家的评审,服务时限至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二期)申报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工作任务完成。

五、投标文件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三)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一)。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要求:

1.A4纸打印,装订成册,正本1套,副本1套。

2.投标文件需用投标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审办法

评选原则:本公司将对所接收的各单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后选择一家投标单位所作为最终的中标人。

本公司将在收到标书后,抽取评标员组成评标小组,按既定标准评分,原则上评分最高者中标。

评分项目如下,供投标单位参考: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服务业绩

40

有类似资金申报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资金批复复印件),每有一个得2分

2

投标报价

60

1. 项目申报成功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最低报价者得20分,价格每增加10%扣1分

2. 项目申报失败未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报价0万元得40分,与最低报价者每差1000元扣1分

合计

100

若总分一致,建议价格低者中标。

七、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咨询费采用风险承担方式,本项目咨询费按以下方式进行收取:

(一)如本项目申报成功甲方成功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本项目按申报成功获取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金额的    %计取咨询费,且最高不超过:¥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增值税¥   元)。

招标人在成功获得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后,且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税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

(二)如甲方未获得2025年重庆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资金时,本项目按¥   元计取咨询费,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税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同时视为招标人在本合同的所有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合法、合规,如因发票存在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发票问题或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延迟付款的,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八、获取询价文件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 2025年6月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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