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金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n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n |
n 评审点具体描述 n |
n 资格承诺函 n |
n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 |
n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n |
n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n |
n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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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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