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安全设施采购公告
2025-06-06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安全设施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我公司因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需要,拟采反光导流板、防撞桶、各类型爆闪灯、交通柱、隔离栏杆、各类型轮廓标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反光导流板3339个、防撞桶272个、各类型爆闪灯80套、交通柱378个、隔离栏杆271片、各类型轮廓标11213个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2.6 货物质量标准
①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②钢构件基材厚度、防腐层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镀锌层厚度单点不得低于85微米),不允许出现负差。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且现场交货单根、片重量不低于设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 06 月 09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6 月 11 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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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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