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废旧资产处置回收项目供应商召集公告

2025-06-05
一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

1、 注册资金人民币 2 00万元 (含)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 且 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 3 年(含)以上;

2、 具有有效的《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

3、具有在杭州固定的营业场所或办事处及仓储场地;

4 、自 20 22 年 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 金融 业或行政 机关 事业单位的类似 废旧 资产回收 案例 ;

5、 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

6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召集公告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

8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9、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10 、 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其他服务 要求 :

1、 按照保障业务使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家具、空调、 IT设备及运营类资产进行回收 。

2、 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 “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

3、 供应商可承诺无害化处理废品。

4、相关说明:

4.1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4.2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我行将在筛选后的候选供应商中进行再次比选或招标,并通过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4.3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4.4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三 、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 2025 年 06 月 15 日之前……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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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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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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