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文化新媒体传播-短视频类网络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6-06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文化新媒体传播(短视频类网络平台)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4UN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8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2025年贵州文化新媒体传播(短视频类网络平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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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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