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场所改造和涉密载体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某单位场所改造和涉密载体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
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场所改造和涉密载体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某单位场所改造和涉密载体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某单位场所改造和涉密载体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场地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
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
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
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在军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
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
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无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6 08:30到2025-06-1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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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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