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交通组织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一、招标条件

本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交通组织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7.5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

片区、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

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交通组织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山片区雨污水主管网系统中存量的混接点及Ⅲ级以上结构性缺陷整改(老城北片区、

外港河以南片区、大里保障房片区、老城东片区)项目交通组织编制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

或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

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①供应商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6 17:30到2025-06-13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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