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环境监基于自动预警、无人机巡查及采样和现场快速分析的溯源监测技术研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本基于自动预警、无人机巡查及采样和现场快速分析的溯源监测技术研究服务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0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南京环境监
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基于自动预警、无人机巡查及采样和现场快速分析的溯源监测技术研究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基于自动预警、无人机巡查及采样和现场快速分析的溯源监测技术研究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基于自动预警、无人机巡查及采样和现场快速分析的溯源监测技术研究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②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③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6 09:00到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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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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