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淳区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高淳区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高淳区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采购,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江苏省卫生

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部署运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

件的通知》(苏疾控〔2024〕3 号),指出通过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部署实施前置软件,对

明确诊断的传染病监测信息自动触发生成传染病报告卡、病原检测结果阳性病例智能提醒诊

断,以及利用模型训练和动态风险评估对异常病例实时提醒应关注排查的智能化功能应用,为

传染病监测预警及其防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到2024 年底,全省相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

全部完成前置软件部署运用。2025 年起,逐步推进在具备软件配置环境的基层传染病网络直

报医疗机构集成部署应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由各地采用云

HIS 等方式对接并推进前置软件部署运用,最终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覆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淳区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高淳区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接口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

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9 09:00到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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