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1、项目名称:靖江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
2、项目规模及特征描述:对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祠污水处理厂、季市污水处理厂、新
桥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水、气、噪声第三方监测服务。包括:
1)、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监
测,出具相应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及时按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要求上传数据,并完成排污
许可证年度报告及四个污水处理厂的信息公开填报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
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现有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
完成该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内容,提交相关资料。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最高限价:9.5万元,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测数据上传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平台人工
费、采样人工费、采样分析费、采样费、报告费、人工费、车辆费、耗材费、设备费、税金
咨询服务等。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服务期:1年 。其中:1)、环境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2)、按
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要求上传数据,并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报告及
四个污水处理厂的信息公开填报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遇到法定节假日
顺延,春节延期25天)
7、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付款均须出具正式发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原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监测CMA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苏财购〔2021〕34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
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发[2018]26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退役军人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媒介:(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1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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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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