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6-06项目编号:0868-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整
采购需求: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协助采购单位按期完成本项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概算批复(不包括招标人进行成果审核、发改部门审批和验收的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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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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