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八分公司巢马铁路3标铺架项目道砟、轨枕吊装上桥及桥上倒运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为满足巢马铁路3标铺架项目施工需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巢马铁路3标铺架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长江大桥及江心洲引桥预留线的道砟、轨枕上桥及桥上倒运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巢马铁路3标铺架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项目长江大桥及江心洲引桥预留线所需的道砟(数量约48000吨)、轨枕(数量约14210根)需在巢马铁路郑蒲港高架站3号大桥第9#墩附近处,使用150t履带吊进行吊装上桥并通过小自卸车倒运至使用位置附近。施工顺序为(1)轨枕上桥;(2)道砟第一阶段上桥:长江大桥底砟及预留线部分道砟上桥;(3)道砟第二阶段上桥:预留线剩余道砟上桥。

设备使用期限: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暂定计划工期时间:轨枕上桥计划在2025年6月底开始,轨枕上桥完成后紧接着进行道砟第一阶段上桥,道砟第二阶段上桥计划在2025年11月开始。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

2.2.2 预计租期:详细情况见附表1。

2.2.3 计价方式: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按实际需求报价,设备进出场费按包干单价报价,报价均是含税报价。

2.2.4 所有租赁设备出厂年限应在5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出租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租赁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装、拆卸、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租赁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
(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应不得超过5年;
(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
(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5)特种设备能够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能满足施工需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 月11 日 24 时 00 分前……获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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