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钢绞线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26.359km。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海南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太沙路轨道板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2份2021-2024年度任意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

4.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及以上,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加工及贴牌产品(需提供承诺书或生产证明);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5年度内的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份2021-2025年度内的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6月6日17时至2025年6月12日17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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