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数智校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1]CTCGZX[GK]2025004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数智校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88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数智校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8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184,365.11元

投标保证金: 268,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福建省长汀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数智校园项目 1(项) 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智慧教室系统、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及UPS系统、五方通话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管道及桥架工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化校园平台、智慧录播系统等(详见采购文件) 26,88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得少于85%;(一)要求: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具体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为服务类的声明函。(二)、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6 至 2025-06-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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