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洒水车招标公告

2025-06-06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洒水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1-ZB-250619616、SXZB-2505 19410GZH02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洒水车(招标项目编号:JNB251-ZB-250619616、SXZB-2505 19410GZH029/01)已由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以[2025]第5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以[2025]第117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洒水车。

2.2 招标内容、范围:采购雾炮洒水抑尘车6台、清洗吸污车1台、吸尘车1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雾炮洒水抑尘车、清洗吸污车、吸尘车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若雾炮洒水抑尘车、清洗吸污车、吸尘车为非同一品牌,需同时提供雾炮洒水抑尘车、清洗吸污车、吸尘车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3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一个合同中同时满足雾炮洒水抑尘车、清洗吸污车、吸尘车供货业绩作为一个有效业绩;或不同合同中分别提供雾炮洒水抑尘车、清洗吸污车、吸尘车供货业绩,可合并作为一个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6 18:00至2025-06-1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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