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体化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体化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体化智能终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一体化智能终端设备采购
2. 招标编号:JW
3. 项目编号:07
4. 招标人名称: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招标内容:一体化智能终端设备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拟采购工位终端60台、出退乘一体机30台、智能工具柜10套、智能充电柜9套,采购标的共四种设备。实际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确定产品的采购数量,投标人须按要求供货。招标人不承诺中标有效期内,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的数量和金额,以招标人每次签订的订单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 通用资格要求: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Ø 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还须提供核心设备(工位终端、出退乘一体机、智能工具柜、智能充电柜)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以下信息:招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货物品类,提供质保内容、质保期、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1个制造或销售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数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主要业绩清单,并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设备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资料。
(4)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资信证明仅接受纸质正本原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 投标人须提供缴纳增值税证明,纳税所属期须为2024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须为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投标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须提供增值税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6)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不允许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查询方式:①搜索两个关键词“供应商名称”和“行贿罪”(截图一)②搜索两个关键词“供应商名称”和“骗取合同”(截图二)。
(8) 不允许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允许投标人近三年有败诉的且影响履约项目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9)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允许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允许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供应商已被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或被列为黑名单;不允许被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23:59(下午)……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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